1996 “黑豹”集团的覆灭_大案实录:震惊中国的刑事重案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1996 “黑豹”集团的覆灭

第(1/3)页

1995年7月13日,一个闷热的午后。四川省资阳市西郊资溪村一套普通的出租房屋内,十个袒胸露背、凶神恶煞般的男子正认真填写着一份份标有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职务的简历。

        但这决不是什么单位招聘会,而是一个叫“黑豹集团”的黑社会的成立大会。在这些简历上赫然写着:

        老大:黄正华,男,30岁,高中文化,外号“黄老五”,住资阳市雁江镇建南路319号。曾在资阳市保安公司当过保安员,在资阳一中任过保卫人员,在资阳城区开办过“豪门酒吧”,在伍隍镇开办过“金梦”卡拉ok厅,负责审查、接收组织人员,掌握资金,组织策划,调遣成员,疏通社会关系。

        老二:张崇荣,男,31岁,大专文化,住资阳市雁江镇建南路319号。笔杆子,“军师”,兼管后勤工作,负责记录及草拟各项规章制度。

        老三:张绍平,男,31岁,初中文化,中共党员,某部侦察兵退伍,外号“张老七”,住资阳市松涛镇书台村一社,曾在资阳火车站任过保安员。负责执行违反组织纪律及规章制度成员的处罚和分组行动的现场指挥。

        老四:余永林,男,21岁,外号“余老幺”,住资阳市松涛镇合同村三社,分组行动负责人。

        老五:肖正国,男,23岁,外号“平头”,住资阳市雁江镇资溪村八社,为组织的“职业打手”。

        老六:刘忠学,男,21岁,外号“刘二娃”,住资阳市松涛镇侯家坪村三社,为组织的“职业杀手”,同时负责制造“狗弹子”。

        老七:张登堡,男24岁,外号“堡儿”,住资阳市松涛镇响水村九社,为组织的“职业打手”。

        老八:肖坤彬,男,21岁,外号“肖老七”,住资阳市松涛镇雁家村一社,为组织的“职业杀手”。

        老九:刘运,男,18岁,外号“小刘二娃”,住资阳市松涛镇侯家坪村三社,负责“踩点”。

        老十:陈明舰,男,20岁,高中文化,外号“陈二娃”,铁道部资阳内燃机车厂劳司职工现已作自动离职处理,为组织的“职业杀手”。

        在下面还写有十条规章:

        1.绝对服从老大、老二的安排,要不择手段地搞钱,搞到钱后归公,由组织统一分配;

        2.不准离开组织;

        3.临阵脱逃者自己斩一只手;

        4.背叛组织者全家斩尽杀绝;

        5.违反规章者由张崇荣负责监督执行处罚;

        6.不准私自出动,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7.不准跟家人或其它任何人讲;

        8.张登堡、刘运负责踩点;

        9.出去时,不准打“黑豹”的名称,更不可打“黄老五”的旗号;

        10.行动中,谁犯了事,抓进“号子”,由组织出保,同时组织上给家属每个月100元的补助,直至出狱。

        填完简历,黄老五冲里屋床上躺着的一个妖艳女人吼道:“祝四妹,拿酒来”

        “皇天后土,日月作证,黄老五,张老七,余老幺,刘二娃”

        白酒一饮而尽。

        一晃“黑豹集团”就“成立”一个月了。在这一个月中,这个“公司”的成员成天只顾吃喝玩乐,老大黄老五见此大怒:“全都是废物、草包、混蛋,老子凭啥子贷款20万元供你们吃肉、喝酒,今晚上统统地出去给老子找钱,找不到,不要回来见我”

        爪牙们只得各自乖乖地去里屋取了自己的火药枪、东洋刀、砍刀,黄老五把弟兄伙送到门口,“记住,今晚上行动暗号是666,有主儿了,就给我打传呼”说罢,把门“砰”地一关,进里屋睡觉去了。

        出村后刘二娃、肖老七、陈二娃向煤坝路走去;余老幺、张老七、堡儿向建设路走去。

        约莫凌晨3点左右,躲在角落里的刘二娃听见了一阵脚步,路灯下,只见一个中年汉子背着挎包急匆匆地往火车站赶。

        一看四下无人肖老七冲上前去,一刀砍在那人的肩膀上。还没待那人回过神来,刘二娃、陈二娃已将东洋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中年汉子吓得一下子瘫软在地上。刘二娃三两下抢过挎包,趁两位兄弟没注意,顺势抓了一把票子塞进自己的裤兜。

        随即,“嘟嘟嘟”的传呼声惊醒了黄老五,“666,有门”

        是夜,“黑豹集团”共抢劫现金、财物17000多元。

        第二天当着众兄弟的面,黄老五对刘二娃、肖老七、陈二娃进行了物质和精神奖励。

        1995年10月初,黄老五找到了他的另一个兄弟开大客车的陈军,策划抢劫长途客车。

        1995年10月3日,50多个去成都购货的岳池人坐上了陈军驾驶的大客车。半夜1点左右,大客车行至乐至与安岳的三岔路口,突然有三人拦车,陈军随即停车让其上车。凌晨3点左右,当大客车行驶到高寺至施家路段时,后上车的三人突然站起来喝道:“吐钱,给老子们吐钱”

        半梦半醒的乘客睁眼只见一个匪徒将刀架在陈军的脖子上,另一个匪徒持刀站在客车中间,第三个匪徒则从车尾开始一个一个地搜身抢钱。抢劫完后,三个劫匪弃车钻入后面的一辆面包车绝尘而去。

        而此时陈军则假装愤怒地去报案。一出驾驶员与劫匪演的“双簧”就这样成功了。

        黄老五规定,“

(本章未完,请翻页)
记住手机版网址:wap.lvsewx.com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